兴文翻译公司提供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20余万字日语翻译翻译服务
中国天津奥的斯电梯有限公司是天津电梯公司、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与美国奥的斯电梯公司合资经营的企业。在全国建立了35个公司,市场份额居领先地位。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电梯制造企业之一。
天津奥的斯采用美国奥的斯的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研究、设计、制造、销售、安装、维修各种电梯、自动扶梯、移动人行道、杂物梯及其零部件。同时还生产销售各种电梯专用电机、电梯减速机。是进入全国500家最大企业中唯一的一家电梯制造企业,还是全国规模最大的300家外商投资企业之一,排名第41位。天津奥的斯引进、转化生产的全电脑控制TOEC40型交流调速电梯;全电脑控制TOEC3型交流双速电梯及TOEC100型无齿轮高速电梯分别通过国家部级及市级鉴定。其产品技术水平及性能均已达到世界八十年代同类产品水平。最新开发生产的510-S重型自动扶梯,填补了国内空白。目前,天津奥的斯已引进奥的斯的当代技术产品,E411型无齿轮高速电梯,SPEC90交流变频变压调速(VVVF)电梯,510型重型自动扶梯。目前,天津奥的斯的销售台数雄居亚洲奥的斯第一位,经济规模名列世界奥的斯第五位,已成为世界奥的斯集团中发展最快的公司。
到目前为止,我公司已为其日译中累计20万余字,得到其高度好评。以下为原资料的部分内容及其译文:
原文:
2.2 無償AMT/工場側負担
追加材のみがAMT保証の対象となる。
材料が欠品の場合もしくは製品仕様と一致していない場合は、担当したNE CLCもしくはMOD CLCは、必要材を無償でAMTオーダーフォーム上に指定された宛先に発送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NE CLCまたは/MOD CLC は、全関連材料及び国内及び海外の発送先への出荷コスト負担の責任を負う。輸送中に材料が損傷した場合、もしくは貨物の梱包がそっくり紛失していた場合は、販売を担当したオーチス社はCLCに対し、現場で受領した際に食違いを発見した証拠を提供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その証拠を提供しない場合は、AMT オーダーは自動的に販売担当オーチス社に請求される。
译文:
2.2 无偿AMT/ 工厂方面负担
仅追加的材料为AMT保证的对象。
材料为数量不足的情况或者与产品式样不一致的情况下,具体负责的NE CLC或者MOD CLC必须将必要的材料无偿地发送到AMT指示式样中指定的收件人。NE CLC和MOD CLC 承担所有的相关材料以及运送到国内收件人和国外收件人的出货成本负担的责任。运送过程中发生损伤情况的,或者货物的捆包完全遗失的情况,负责销售的 OTIS公司必须对CLC提供在现场收货时发现的异常情况的证据。没有提供该证据的情况,负责销售的OTIS公司会自动地向AMT指示请求(提供证据)。


